番外终篇并新书通知 (第14/17页)
那也不必勉强,允你北返访故,但只可兼,不可专。事情走泄,即刻滚回洛阳领罚!”
看到祖青如此,皇帝也不在多说什么,将一份早经中书、门下签署的任命诏令抛给祖青:“去谒中书,领授之后即刻起行,不必再来见。”
祖青两手颤抖接过诏文,发现上面写着他新的任命,乃是河朔大都督府勋务副使兼冀州刺史府司刑参军,皇帝陛下虽然语调生硬,但还是将他派回河北,顿时感激涕零,叩拜谢恩。
受命之后,祖青不再停留,于中书省领取符令告身之后,当天便率领属众北行而去。
他虽然访妻心切,但也深感君恩深重,并不敢因为私情而罔顾任命。
他所担任大都督府勋务副使乃是从五品职事,冀州刺史府司刑参军则是正六品,两个虽然都是官品不高的职位,但一身兼领,能够出入于都督府与刺史府之间,这很明显是一个沟通河北军政事宜的一个枢纽人物,兼任刑赏事宜,可谓是位卑职重。
北行之后,祖青分别拜见沈牧与谢艾两位长官,也领到了他们各自所授予的任务。
任务的内容,与祖青之前在河北的经历也息息相关,他在河北虏廷任事经年,且一度担任过重要的禁卫将领并参与到高层政变中,对于河北人物也都有着很深的了解。
勃海王沈牧给祖青的任务是搜索州治境内恶徒,查有罪证确凿者,一概严刑惩处。
此类任务,早在祖青入境之前其实就已经在进行着。但是这当中又有一个问题,那就是羯国统治残忍粗放,且又有迁都、政变的折腾,河北究竟有多少人进入虏廷又助纣为虐、犯下怎样的罪行,根本就没有成文的记载。
如果不能严查罪实,一概刑处,难免会有冤枉或遗漏,致使民怨丛生,入治艰难。在此之前,冀州刺史府采取相互检举揭发,但这当中又会产生一个问题,那就是会被乡徒利用,作为打压异己乡仇的手段,大有损于大梁刑律威严。
祖青的到来,令得这一局面大为改善。
-->>(第14/17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