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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终篇并新书通知 (第9/17页)

诸有司联合审讯,杜绝徇私。

    皇帝被这一桩案子勾起了兴趣,转又读了好几遍。

    这一件事,本质上而言,是天下在大乱新定之后衍生出来的一桩伦情悲事。涉案三人从实际上讲都没有错,但他们三人的行为又的确违反了梁律的规定。

    那么是大梁律令严苛,法不容情,苦虐生民吗?

    须知永嘉以来,战乱连年,大梁建国之后,正需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尽快让一切归于正轨,律令的修订正是为了保证社会的安定。

    这三人眼下犯了法,但在此之前,他们可是都受到了大梁律令的保护与惠利。

    那一个后夫,本是关中亡户,并无乡田乡业可供养生,征发为役力劳作经年之后,积事受惠,成功在洛阳落籍授田,并有了一个自己的家庭。

    至于妇人,无依无靠,还要供养前夫遗留的儿子,生活之艰难可想而知。因为加入了官府所主持的官配,再次找到了一个依靠,生存处境大有改善。

    那个前夫呢,正是受惠于朝廷亡户回迁的德政,才有机会返回故乡,并成功寻找到亲人。

    可以说,如果这三人之间没有如此复杂纠缠的关系,那么将会是三段不同的圆满故事,各守一份喜乐。可是现在因为糅杂在了一起,反而是各有所失,各有逾规。

    皇帝之所以关注这一件事,还非出于探幽访奇的八卦心理,而是类似的事件绝非孤例。朝廷没有错,黎民没有错,那么究竟是谁的错?

    或者说以往尚可归咎诸胡肆虐,乱我邦国。可是现在,这就是大梁朝廷不可推卸的责任,如何确保在社稷复兴这一大目标稳步前进的前提下,尽可能去调和国法与伦情之间的冲突。

    坊报中只是记载了这件事情,至于之后的发展,则不在坊报的记录中。

    皇帝放下坊报,抬笔疾书便笺,并派中使送往秘书省,着他们尽快将相关卷宗整理之后送入苑中。

    大梁朝廷行政效率虽高,但中使往来加上卷宗调取也是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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