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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章 金融(第二更,求月票) (第4/5页)

宋时王文公青苗法之善,却无其流弊!”

    顾炎武的称赞让朱明忠微微一笑,这种小额贷款的理念,不过只是新瓶装旧酒,与王安石的青苗法有些类似,当然,对于军饷局而言,小额贷款并不是它的主业,它真正的主业是扶持工商业。毕竟银行的作用就在于聚沙成塔,聚民间之闲财,用于工商发展。

    当然,在这个工商业并不发达的时代,银行的还有一个作用,就是购买官府的公债。而这才是朱明忠各方百计推动军饷局的根本原因所在。

    “经略,这军饷局届时非但可以贷银于寻常百姓,亦可贷银于官府,如此官府自然不至于无银可用!”

    傅山的话声刚落,那边顾炎武立即出言反问道。

    “贷于官府?百姓可以地契、房契作以抵押,那么官府可于军饷借贷,又该以何为抵押?若仅是因为军饷局为官府所办,便不作抵押?那军饷局又有何信?”

    顾炎武的反问让傅山一愣,就在他自觉失言时,一旁的阎尔梅说道。

    “在商言商,军饷局虽是官府所办,可无信不立,断不能因此不要官府质物,如若官府借贷,自然可以官田以至于……盐税!盐税亦可用作抵押!”

    说罢,阎尔梅便看着经略,唯恐因此遭到斥责,从古至今,又岂有几人借款于官府,还敢要质物?更何况还是以税为质。就在这时,他看经略点头说道。

    “此法亦可。”

    其实何止是盐税可以用来抵押,对于来自未来的朱明忠来说,就是田赋、关税等等同样都可以用来抵押,甚至就连官府衙门等官产也能用来抵押,这并没有什么不妥的地方。

    当然这种观点在这个时代显得有些太过匪夷所思,以至于阎尔梅在听到经略的赞同时,甚至有些不敢确实,至于朱明忠则冲其略点下头,心底这会甚至已经将阎尔梅的去处安排妥当了——军饷局。

    “非但盐税可以抵押,如山矿、田产等官产亦可抵押,若是官府以质押物向军饷局借款,自然不会影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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