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六十二章 约法三章 (第4/4页) 成某种文化媒介不成? 关荫对此的解释是:“我跟炮派是死敌,万一炮派想办法把我这专利拿去当做他们的派产开发利用,并包装成宣传炮派的文化媒介,那我岂不是要郁闷之极?” 这个解释,勉强也算说得通,可你不觉着这个理由太牵强了吗? 关荫哪管那些,反正他作为专利所有者,有权界定这些规矩,谁要有意见,那你别用就是了。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