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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章 归附(上) (第4/4页)

签订契约,他日若违背此约,江南商会名下所有田地,则以此分成,一文钱不要,四成田地自此归属商贾,五成田地归属佃户,佃户自此不再是租种之农。”

    孙邃不屑道:“江南商会只与诚信商贾、佃户合作,孙某身为江南商会副会长,自然是不愿心思叵测之人坏了商会规矩。”

    说罢,孙邃转身走向房门。

    “商会事务繁忙,萧兄勿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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