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归附(上) (第4/4页) 签订契约,他日若违背此约,江南商会名下所有田地,则以此分成,一文钱不要,四成田地自此归属商贾,五成田地归属佃户,佃户自此不再是租种之农。” 孙邃不屑道:“江南商会只与诚信商贾、佃户合作,孙某身为江南商会副会长,自然是不愿心思叵测之人坏了商会规矩。” 说罢,孙邃转身走向房门。 “商会事务繁忙,萧兄勿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