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富贵之野望 (第4/5页)
非传说中的粗犷不堪,除了肤色有些黑之外,甚至可以称得上眉清目秀,要是换上文人的衣衫,扮个风流才子绰绰有余。
“小麦兄弟,这就是我跟你说的程咬金,”秦琼在一旁引荐道,“咬金,这位是王小麦兄弟,俺这次回家祭祖认识的,和俺同是历城人。小麦兄弟跟你我不同,人家可是正儿八经的读书人,咱都是齐郡老乡,以后同在军中当互相照顾。”
“在下王小麦王继开,久闻程将军大名,今日一见,三生有幸。秦将军当真是魁梧伟岸、仪表堂堂……”“嘣”脑后又吃了一记脑瓜崩,王小麦这准备好的自我介绍就这么被秦琼打断了。
“说你胖还喘上了,”秦琼笑道,“都是自家兄弟,你这话说的都把我后槽牙都要酸掉了。好好言语,别在这咬文嚼字。”
有人说了一句非常粗俗的话来形容爱情,当你在对方面前可以肆无忌惮的放响屁时,这说明你们俩真的是相爱了。同样的道理,当你可以肆无忌惮的在朋友面前醉态百出时,这说明你从心底拿对方当朋友。王小麦自从那次在船上和秦琼共饮之后,俩人的关系的确亲近了不少,最明显的例子就是秦琼时不时的爱弹他个脑瓜崩。也不知道这老小子和谁学的,弹得脆响还生疼,但是没办法,王小麦和富贵两人加起来也不是秦琼一个人的对手。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只能忍着。
“这位是王富贵小兄弟,也是同乡。”富贵对着程咬金嘿嘿一笑。
“哦”,程咬金看了富贵一眼,双眼顿时一亮,“好一条大汉,俺看这富贵小兄弟怕是年岁不大吧?”
“不错,富贵今年才十三岁。”秦琼在一旁答道。
“嚯……”程咬金顿吃一惊,又仔仔细细的打量了富贵一番,“富贵兄弟虽然看似瘦弱,但四肢修长,骨架又大,若是能在军中,过两年便是又一个万人敌的猛将。”
“不错,”秦琼在一旁说道,“富贵天生神力,日食三斗,我这次带他同来,也是起了爱才之心。这样,咱们别站着了,先进账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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