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他乡遇新知 (第2/5页)
富贵也是学的有模有样。王小麦本不想让富贵喝酒,他毕竟年纪太小,但转念一想,自己这是典型的只许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况且在古代,十三四岁就娶亲的人多的是,自己也不能老拿富贵当孩子看,在这个年代来说,他也算是半个成年人了。
几人都是直接拿刀插着肉块往嘴里送,只有王小麦的吃相相对文雅一些。但几人明显对他西餐式的吃法不屑一顾,程咬金更是直接表达了他的不满。
“俺说小麦兄弟,你这吃法就不像个军人,活生生的倒像个小娘子。即入得军营,这文绉绉的吃法可不行啊。咱是同乡,俺说话直,你别见怪。要是哪天锣鼓声一响,你这肚子还没填饱呢,哪有力气上阵杀敌呀。”
“咬金,你这话就不对了,”秦琼在一旁反驳道,“小麦兄弟,我是打算引荐给魏公作幕僚的,上阵杀敌,也轮不到他呀!”
“不对!”程咬金放下酒坛,“要是真打起混战来,敌人的马槊可不认识你是文官还是武将。到时候都乱成一锅粥了,谁顾得了谁呀。”
“要是真打起仗来,谁要想伤害俺小麦哥,俺就和他拼命。”富贵此时吃得满嘴流油,却不忘声援王小麦。
“傻小子,就你那两下子,光有一股蛮力,到了战场上这兵器不长眼睛,功夫再好的人也是双拳难敌四手啊。罗士信可是咱军中第一猛将,打了这么多年的仗,那身上的伤疤也不是多了去了。”
罗士信闻言点点头:“俺自从十四岁跟着张通守,后来又和叔宝一起在裴家公爷麾下效力,到现在在瓦岗军中,四年下来,大大小小几十战,身上的伤口更是有十几处。俺看着富贵小兄弟投缘,帐下正好缺一个校尉,不如富贵小兄弟就跟俺走吧。”
“好你个罗士信,好好说着话,也不言语一声就从俺老程手上抢人,俺和你说,这人可是俺先看上的,你罗士信再厉害也得有个先来后到吧。”酒至半酣,众人的兴致明显被提起来了。
“咳……”王小麦见说着说着就自己竟然插不上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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