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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六章 开导(第三更!) (第1/4页)

    记者们没有计算正确。

    殷俊在几家晚报上,一周下来,总共的广告费是68万,并不多。

    在六家香江最大的报纸上的一周广告支持,也不过是185万而已。

    一方面是有梁书怡的面子,然后佳视的一群报社董事们,也觉得承了殷俊的人情,还希望以后和殷俊合作,不但自己给了殷俊折扣,还发动了关系,找其它几家报纸也打了个折扣。

    再加上这对于报社来说,不过就是增加一个版面的纸而已,成本根本不高,还要连续送钱一个星期,他们当然会选择给予更优惠的价格。

    所以价格基本上也就是寻常广告价格的一半左右。

    饶是如此,殷俊前前后后也要花250多万,简直是一个天价。

    可殷俊一点都没有觉得太浪费了,尤其是在殷俊从来没打算泡邓姐姐的情况下。

    只不过是因为喜欢而已。

    殷俊就喜欢听邓莉君的歌,也喜欢她这么温柔的女人,所以他就这么的去声援邓莉君了。

    就这么简单,没有太多的理由。

    人的一生之中,总有一些年少轻狂的时候,也会做一些别人络,不但直接宝岛的两代人就得刀刃相见,直接开打。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香江的宝丽金总经理郑冬汉,就出来接受了采访。

    “阿俊给莉君写小城故事,是我给撮合的。据我所知,莉君和阿俊虽然彼此都非常的欣赏,但从来没有见过面。上次莉君来香江开演唱会,本来要打算当面谢谢阿俊的,可阿俊的电话坏掉了,而我们又不知道阿俊的住所,所以他没有接到邀请,直到莉君离开香江,他们都没能见面。

    所以说他们两个有什么私情,那简直是在胡说八道!你们能相信两个都没有见面的人,能发展出多么深厚的感情吗?不过之前关芝琳小姐说的,倒是很实在。从我一开始请阿俊给莉君写歌的时候,他就说莉君是他的偶像。他现在做的这些,就是在为自己的偶像加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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