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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刑法课41、42 (第10/28页)

法上是非常难以证明的,你要如何证明我是意图让人看我干Margo才在这里做爱的?如果我真的非让人看不可,我为什么不在元旦升旗典礼上干给大家看呢?所以我想,除了货真价实,骚到骨子里的暴露狂,大部分的暴露狂应该都不该当「意图」

    的这个主观构成要件,所以「意图」

    被称为「故意的再提升」,道理就在这里。

    毕竟故意不等于意图,当初艺人傅天颖在草丛中做爱被告发,最后也没有被判公然猥亵罪,因为要证明她有想要人观览的意图太困难了。

    刑法上有一个叫做「使用窃盗」

    的说法,在刑法上是不成立犯罪的,苦主最多只能寻求民事途径解决,在这里顺道提一下。

    财产法益犯罪很多都有「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

    的条文内容,例如你贪图方便偷骑别人的脚踏车,但是你没有据为所有的「意图」,在被发现前你已经用完脚踏车并归回原位,这样就不算窃盗罪。

    当然我对这点很不以为然,那以后我们东西都偷、抢别人的来用即可,因为抢夺、窃盗都有一个「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

    的主观构成要件,用完记得归还,证明你只是「使用窃盗」

    或「使用抢夺」

    就好;但是千万别用强盗的方式,因为你如果强盗他人,势必要结合「施以强制力」

    和「取得动产」

    两个行为,即使当初只是想「使用强盗」,你还是至少会该当一个强制罪。

    好啦,解释那么多,我终于可以奉旨「青姦露出」

    啦!在我小小平被Margo挑弄变大后,我便一方面迫不及待、一方面想要早点完事,让Margo趴在洗衣间的椅子上,然后我从后面进入Margo。

    有别于刚刚她在房间内的浪叫,虽然是天体主义者,她也知道公开场合是不能做爱的,是她误解我的要求才「勉为其难」

    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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