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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冤家之合欢交结】01-05 (第10/16页)

,要老师改变选举的办法,就是改用举手表决的方式选举班长;而那些会跑票的女生,怕给人说是「女生爱男生」,就只好举手投她一票。

    真是有够心机的,不过我也不反对,因为当不当班长,对我一点也不重要。

    只是给她当班长的那一学期,班上就会比较一板一眼的,若是我当班长,则是会比较活泼、有乐趣。

    举例来说,我会带同学们玩泥巴,我会带头去摘学校围牆边的莲雾或芭乐给大家吃(那是隔壁班一个学生家裡种的,而那个学生的爸爸跟我老爸很熟。

    ),或者,若是夏天天气热(那时的教室没电扇),我会叫男生把南侧的窗户拆下来,这样通风比较好,就比较凉快,等到放学打扫时再装回去。

    这件事对她而言,她总是批评反对,说我自作主张,说我违反校规,甚至说:全校也没哪班敢这样做!(我这个办法,刚开始是老爸教的,而且行之多年,老师跟校方也都默许着,从没反对过。

    )说起校规,印象最深、也是如今回想起来还会偷笑的,是五年级上学期的时候,有一次开班会,那学期她当班长,所以是她当主席。

    因为我看不惯她跟几个女生像中学女生一样,把书包用侧揹的方式揹在一边,于是我就举手提议说:「我们班上有些女生,明明还是小学生,竟然学人家中学生,把书包揹一边,我认为这违反校规,希望要改过来。」

    我这发言真的是因为她们违反校规,当时我并没有其他想法,也不是要找她麻烦。

    因为那时的小学生,都是把书包交叉揹的,也就是说:书包的背带,是从胸前斜揹而过的。

    听到我的发言,那个女生先是有点意外,后来竟又涨红着脸的说不出话来。

    后来有人提议表决,竟然还是49比8票的通过了。

    (女生投我这边的,竟有22个之多),由于是压倒性的通过,因此就规定女生从此要遵守校规,揹书包时,不能侧揹,否则要罚擦一天的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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