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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冤家之合欢交结】21-24 (第11/21页)

说,老爸同意了,但是却是要我去他的公司打工。

    这下我又有意见了,我说去他公司当少爷,是学不到东西的,我说是要去外面找工作。

    老爸听了先是有点意外,但好像也有点高兴,他说:你到外面打工可以,但要事先让我知道是在哪家打工,经我认可才算数。

    那时,我充满期待的开始找工作,但实际要做还真有点困难,问了一些商店,店家都以我的年纪过轻而拒绝,我在外头找了三天,一直没结果,心裡开始有些愁怅与着急。

    这时忽然发现住家不远处有家洗衣店,老妈曾叫我拿衣服给他们乾洗。

    心想他们好像请了不少工人,也有在作收衣送洗的服务,我就想去试试看,反正死马当活马医了。

    见了那家店东,是个女老闆,刚开始也是一口回绝,说什麽只作暑假而已,只会添麻烦。

    后来我假装说家境不好,要帮家裡赚些学费,否则开学就没钱注册了。

    她听了有点同情,又看我长得还不错,168公分的身高,体格还蛮结实健壮的,就答应让我做到暑假结束。

    她派给我的工作,是当随车小弟,是跟一位姓杨的老芋仔收送衣物。

    记得那时,她给我月薪600元,还管吃一个午餐。

    我雀跃似的回家跟爸妈讲,老爸听说是洗衣店的工作,他知道那家店,也就同意了,但是他说:「我一个月给你的零用钱就不止600元,也好,让你珍惜金钱的价值也好。」

    第二天上班以后,我才知道这家店的生意有多忙。

    因为那位老杨师傅,他每天早上八点就要装满一车的衣物送给客户,同时把要洗的衣物收回来。

    到了下午一点,又要跑第二趟,每趟次都要将近四个小时,而且几乎要跑遍半个台北市。

    刚开始那几天,我就跟着老杨跑,他教我做什麽,我就做什麽,同时我也注意学习收送衣物的一些手续。

    才一个星期,我就熟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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