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 绳之以法(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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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绳之以法(修) (第4/4页)
左将军、徐州牧,封溧阳侯。加授刘繇为扬州牧、右将军。加授刘岱为青州牧、后将军。
四州遣使,亦有封赏。
除益州刺史刘焉,因贼众“断绝谷阁,杀害汉使”而未能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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