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第4/4页) 是代表着陛下,陛下圣裁未至,你二人是哪一部的官员,竟敢私自做主?" "我乃通政使司右参议钱有得,这登闻鼓是由我通政使司负责,面圣之前先受三十廷杖,乃是太祖留下的规矩。且谁知此人是不是危言耸听,故意玩笑,想要证明真伪,自然要先受了这三十廷杖再说……" "你少拿太祖他老人家吓唬我们,太祖也说了,击登闻鼓必有大冤情,官员如有从中阻拦者,一律重判。那如若薛举人所言属实,你二人从中阻拦,可是愿意受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