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杀戮之都(3) (第4/7页)
束之后,也已经没有人胆敢偷袭他了。
  和最初来到这里时相比,唐耿的神色中多了一层阴冷,甚至连身上都释放着一层淡淡的血腥气息。冰冷、嗜血、残忍,早已经成为了他的代名词。
  这一年时间里,在他手中,已经死掉了过十个魂力过八十级的对手。没有魂技的魂师,就像是失去了爪牙的老虎,实力大打折扣。
  最危险的一次,刚在比赛中毁灭了三名魂力过八十级对手的唐耿,刚走出地狱杀戮场,立刻被上百人围攻。也是在那一次,唐耿使用了外附魂骨,全身覆盖龙鳞,龙尾甩动,砍在他身上的刀伤不知凡几,可最后的结局,却是那百人全死了,并且尸骨无存。
  正是这一战,让唐耿的名字响彻了杀戮之都。
  也正是这一战,唐耿被杀戮之都的堕落者娶了一个响亮的绰号:霸王!
  而这一场,将是唐耿的百胜场,只要获得这一场比赛胜利,他就获得百胜,也可以去挑战地狱路。
  此时,和唐耿一同走入地狱杀戮场的九个人,有三个已经在全身抖,剩下的六个也尽是色厉内荏。当九个人被关入场地之后,几乎在第一时间就将唐耿围在了中央。因为他们知道,如果不杀了唐耿,他们说什么也活不了。
  唐耿的黑色瞳孔中,多了一抹血红,冰冷嗜血的杀气,几乎在一瞬间从唐耿身上蔓延出来,闭上眼睛,他似乎有点享受周围这些堕落者颤栗的感觉。
  这一年时间,随着不断比赛,不断斩杀堕落者,唐耿的战斗力不但直线上升,就是他的魂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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