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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赌战(中) (第2/5页)

法也是同样道理。

    配合他自身的力量与爆发力,再借助长剑的重量,他只需用长剑做劈砍,都很少有人能正面相抗。

    当然,对于罗某人来说,也不是没有遗憾的事情。

    随着他的地位日益提升,需要他亲自动手杀戮的机会越来越少,很多时候,没等敌人接近他的身边,就已经被外围的士兵解决,虽说罗某人希望培训出一只强力的战斗队伍,但面对这样的情况还是有些不喜。只是,不喜也没办法,他总不能自打嘴巴,让手下放任敌人到跟前让自己“过瘾”吧?

    于是,他训练自己的时候,只能选择与亲兵或者其他强手对抗,很可惜,面对他这个主将,手下们多数不敢和他“玩真的”,当然,即便“玩真的”,也远不是他的敌手,用句时下的话语来形容,就是“忒不爽利”。

    所以,这次赵宋之行,对于罗某人来说,可称得上是一次难得的“逃脱樊篱”,而眼下的刻意对阵野利悍石,与其说是帮李德明去掉桎梏,其实更多的是他想试试这时代东方人的身手战力。

    而对比罗开先,野利悍石其实也不是等闲之辈。

    这时代的草原部族首领,可不是后世草原上蒙祖荫作威作福的所谓旗主盟主土司族长,更不是仗着金钱权势就能够吆五喝六的满脑肠肥,除了血统之外,他们的头脑和武力都是一时之选——无脑的蠢货早就死在敌人手里,没有力量和智慧的头领血脉顶多保证在族内不受欺侮,但想掌控权力?不被别人当面搏杀就是好事,背后捅刀子也并不鲜见。

    作为在草原上争命的战士,现年不过三十八岁的野利悍石可说是身经千战的老战士,从十几岁能够提得动战刀那天起,无时不刻地都在与人厮杀,所以比起涉猎广博的罗开先,专精刀箭的野利悍石怎也算不得庸手。

    他的长刀重约十六斤(唐斤),三指宽三尺长,形制为唐横刀的改进型,因为吞口装饰有猛虎纹样,所以名叫虎咆刀,这并非党项内部打造的劣货,也非征战而来的舶来品,而是传自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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