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抵达商城 (第4/5页)
做的是寻找船只。
阻止山德鲁诓骗肯洛·哈格是首位任务,最快的方式无异于走海6前往部落国度塔尼亚王国。
不过那句话怎么说来着——人算不如天算,计划总是赶不上变化。
半天的时间,当少年赶到海港的时候,驶往塔尼亚王国的船队已经早在一个小时前出发了,下一班航线最早也要在后天才启程。
格林站在港口,迎着咸湿的海风,心头有些着恼。
区区一个小时时间,如果他每个动作都能快上一分或许就能赶上。再比如省去在枯木城和珍妮的一顿午餐,或者少听艾思伦一首离别赠曲,乃至直接为安若素讲解而不是以剑换剑,也就不至于错过这次航行。其他的法子也不是没有,查尔查既然是海港城市,多半居民都是靠海生活,很多人也经营着自己的海上业务,不过走私人航线,要担负被弗吉迪利亚海中种族袭击的危险,格林虽然会水,可没准备和那些动则十好几级的天生战士交手。
吱?
小狐狸蹲在格林肩头,舔着格林耳垂,不明所以地轻叫了一声。
少年翻翻白眼,抱下幼兽,趁它歪头,捏住小东西粉嘟嘟的小脸,“淘气鬼,又饿啦?这下可好,我倒是有时间陪你疯来疯去了。”说着,却连自己都逗笑了。
小家伙甩甩脸蛋儿,把自己从格林手中拯救出来,然后咻地钻进他上衣中,再也不露头了。
总之,无可奈何的格林只能买了后天的船票,准备找个地方住下来。他选中了一家靠近港口的旅馆,不过当他走上楼找到自己的房间,把简单的几件行李——包括怀中好吃懒做的家伙——扔到床上,百无聊赖地临窗远眺时,他却注意到对面灰石路面旁的一家酒馆,门上挂着一块漆皮斑驳的牌子,划着一条颜色发暗的黄色鳟鱼。
格林眨眨眼睛,确认自己没有看花眼。
“金鳟鱼酒馆?”
视线落到牌子下面,格林果然如预想般,看到那标志般堆垒在门口的三桶最大号酒桶
-->>(第4/5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