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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七十章 人与巨兽 (第1/6页)

    比蒙这种等级的巨兽,“身材庞大”这种词汇根本无法形容,非要挑选一个词语来形容的话,格林倒是宁愿选择“恐怖”。⊥頂點小說,

    早在两百年前,那时还是恩底弥翁一家独大的时代。往昔的塔尼亚蛮族为了寻求自由,在那长达七年的解放战争中反抗着奴役他们的法师,然而野蛮人虽然战斗凶悍却机械科技低下,曾经为攻克恩底弥翁法师的魔法要塞伤透了脑筋,很显然,他们的攻城手段不足以冲破法力屏障,通常不得不以大量的野蛮人的生命来填补。这样的情况,一直维持到蛮王塔南得到了独眼巨人的援手,这些只有一只硕大眼睛、看起来有些呆滞的大个子可以投掷巨石,战力相当于一台大型的投石器,一时缓和了蛮族攻城的弱势,然而真正让蛮族能够反扑恩底弥翁、最终获得起义胜利的,正是比蒙巨兽。

    比蒙究竟有多大?很多人的认知来源于文献当中的记载,有的认为比蒙有两三人的高度,有的则认为其实只是肌肉块组成的兽人——这全部都是谬误,因为其中很多志异手札实际上都毫无根据,大抵是作者凭空想象而来,其实只要好好想想,当初蛮族的战争中,雪白色皮肤的比蒙首领是如何扒着墙头横扫守军,就能大概假想出它族人的普遍身高。

    那可是连牛头巨兽都无法比拟的恐怖体型。

    和这样的巨物对视,无疑需要莫大的勇气,毕竟映入眼帘的是一颗眼珠子就和自己差不多大小的怪兽,往往是嘴上说着不要身体却异常诚实,心里明明知道害怕不得,双腿却不由自主地打颤。呼吸也会变得急促起来。

    但这样就更加糟糕。

    一旦被比蒙感受到恐惧,它们就会因为对方的畏缩而变得更加凶恶。说起来就好像欺软怕硬的小混混,然而这就是比蒙的本性——乃至于多数野兽,无论身高大小,都是同样的特性。

    于是在这样的认知下,格林走到了那头比蒙的面前。

    面无表情。一动未动。

    皮毛灰白的比蒙正是这一群比蒙的首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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