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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4 (第2/8页)

男人走入人群,叫了他一声“长华,住手。”

    神奇的是,原本疯了一样的傻大个一看到他,竟乖乖垂下手,抿着嘴站在了男人身旁。

    二人一同离开了。

    人们惊奇发现,那俊俏男人的额心,恰恰正有那么一颗红痣。

    俊俏男人便是沈世。

    他遇到傻大个这一年,是他转生的第二十年。因为广结善缘,这一世的他投了个好胎,成了宋朝一家商行的大公子。生活富足,容貌堂堂,因饱读诗书品行高尚,深受长辈和家族的喜爱。

    因沈世带着前世的记忆,他生来比常人聪慧睿智,这一世的父亲去世后,他便接管了商行,几年的功夫,生意越做越大,一片兴隆之势,竟发展到了江南。

    阳春三月,草长莺飞。

    江南绿柳盈盈,风光格外好。

    沈世带着几个仆人到了苏杭,打算在城中开几家分铺。他们沿着河堤一路向南,途经断桥,桥那边的酒楼突然传来哄闹声。他怱然驻足,问身边随行友人:“出了何事?”

    那友人便派了小厮前去打探。

    小厮很快回来禀报:“是傻大个,好像被人调笑了几句,跟人打起来了。”

    沈世点点头。神情像是有点失望。

    友人突然笑道:“那傻大个非常出名。连我都有所耳闻,一直替酒楼打杂工,说是要等一个眉心有红痣的人,说那人是他爹。不过话说回来,沈公子的眉心倒是有颗红志……哎哎,沈公子要去哪儿?”

    沈世心中又惊又喜。

    他跌跌撞撞朝人群奔了过去,拨开围观之人,便见到一个极为熟悉的背影正骑着两个男人狂揍,每揍一拳就吼一句:“敢侮辱我爹,我打死你!”

    沈世从未想过,还能见到那个人。纵然这一世外表有了些许变化,但他还是能够一眼认出来——那是他的长华,这世上不会再有第二个。

    他将傻大个接回了府。

    傻大个果真是傻,傻得出奇,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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