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网址改成为 m.011bz.cc 请牢记

分卷阅读5 (第2/4页)

遥大两岁,他高一时,方遥初二;

    他大一时,方遥高二。

    那时渺小普通的方遥,为了能够站在他身边,拼命学习,弃文从理,考上和他一样的大学,一样的新闻系。

    他们的结局,荒诞又可笑,在程易轲的声声质问中:“方遥,你是不是喜欢我?”

    北方天气寒冷,方遥的牙齿打颤,“不,我不喜欢。”

    他的气息逼近,厉音正色,语气恳切,“你很冷吗?我看到你在发抖。”

    “不,没有。”,方遥的眼神注视在他的第三颗纽扣上,那颗纽扣上的金线缝制得很精致。

    她已经不能连续地说出一句完整的话,只能像个刚学说话的小孩一样,单个蹦词。

    “骗人。”,程易轲笃定的说,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程易轲低头吻了她的唇角,覆盖上去,许久之后才在她面前低声说,“明明很冷。”

    是啊,仿佛在说,明明就是喜欢我。

    第二天,程易轲就走了,远渡重洋,去了举世闻名的,哥伦比亚大学新闻学院。

    普利策新闻奖是以他们学院的创始人的名字命名。

    在所有新闻系的学生眼里,那里是至高无上的学术殿堂,人人心向往之,只不过不是任何人都可以进去,申请哥大新闻系的难度跟考上清华北大没什么区别。

    而现在,七年了,他的面孔没有半分变化,棱角更加分明,短而窄的双眼皮、高挺的鼻梁、眉骨也比一般人高,

    他是有美貌的,不然当年的方遥小姑娘也不会那么快上钩。

    程易轲没说话,只是把烟头扔在地上,用脚踩灭火星。

    倒是徐嘉依先开口,“你?好眼熟,我们在哪里见过?”

    方遥什么也听不到,什么也看不到,只看见她那涂着土橘色指甲油的手紧紧地挽着程易轲。

    方遥眼睛死死盯在她可恶的手上,表情冷静心中却波澜壮阔,“你给我放开他。”

  

-->>(第2/4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