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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嘛,这才像。
就这样,我穿着一身破破烂烂的衣服,一个被我砸碎半边的碗,去了街上。
行人纷纷看我,都给我让路,避开。
我们小区前有一个小公园,很小很小的那种。
公园是铁栏杆围起来的,铁栏杆的外面通常会有几种人,一种是买卖二手手机的商人,这种人地位高一点,有个小凳子,前面一张纸垫在地面,上面摆些手机。
一种是算命的老头,地上画个八卦啊,一个竹筒上面一些竹签。
还有一种就是邋遢的乞丐。
我抱着棉袄,一脸上天有多对我不公的样子,心酸的蹲了下去,把饭碗往身前一搁。
落寞的低下头,等待路人的施舍。
我旁边也有个乞丐,就是看着他,我才在这里坐下来的。
下午这个上班的点,行人比较少,有些太阳,出门的人不算很多。
突然身边那个乞丐推推我:“诶,新来的兄弟。
”我扭转脑袋:“叫我吗?”“警告你啊,这块地盘是我的。
你要乞讨去旁边一点。
”那个一脸乌黑的男人低声警告我。
我去,乞丐也有地盘?我没理他,又低着头,一副想哭的样子。
“诶,不是新来的。
我把我的粉笔借给你,你到别处行可以吗?”旁边的乞丐又来打扰我了。
我瞄了他一眼,他好像比我专业,前面有粉笔写的一行字,具体什么一大堆我没仔细看。
我想了想,搁在着这么久,也没一个人丢一毛钱给我,是不是我没用粉笔把自己写的凄凉一点的缘故。
点点头,那乞丐丢了我半截粉笔,我颓废的抱着我的碗走开了。
临走时,那乞丐叫了我一句:“诶,兄弟。
你一件上千块的杰克琼斯棉衣,剪烂来值吗?”我还是没理他,吵死人。
边走到另外一点的地方,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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