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树欲静,风不止】 (第3/4页)
声音明显要高了一些,顿时引得更多人注目。
“《题菊花》一诗颇有豪气,我看过之后就一直想看一看作者,没想到袁小公子竟然如此年少,真是少年天才!”
“昨日在路上刚刚听闻乌衣巷折戟沈城,我还好奇是谁这么大本事能让王谢两家才俊甘拜下风,没想到……竟然这么年轻啊!”
“就是就是,真是少年天才……”
行走在外的人往往都特别会装大尾巴狼,不管心里怎么想的嘴巴上都净会挑拣好听的话出来讲,要不然怎么会有那句“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的话?
花花轿子众人抬,袁来看着这帮子人纷纷露出欣赏的模样不由得心里有些不高兴。
被人夸被人仰慕当然是一件身心舒畅的事情,但是他又不是真的如这具皮囊一般的年少,自然也不会有啥轻狂,被人夸了一圈也当然不会欢喜地晕了头,他注意到的是这位刘家管家有些不怀好意,他明显的是在将袁来的名声往高了抬,抬得越高摔得越惨,这个道理袁来懂得不能再懂,所以他有些不高兴。
别看这位管家言语间客客气气的,但是那眼神着实不怎么实诚,似乎有些不善,袁来脑子一转也就猜出了因由,大抵上这位刘重湖刘公子是沈城年青一代公认的天才,刘家人自然也肯定是以此为荣的,自己前几天半路自寿阳楼杀出,一不小心“力挽狂澜”“解沈城于危难之间”,加上自己以前的名声催化,这故事也就很有所谓的传奇色彩,寿阳楼文比之后他的名气倒是传遍了沈城,甚至会随着客商和那诗词传遍江南甚至整个启国。
而那在文比上功劳比原来丝毫不差的刘重湖反倒被他的光芒掩盖了。
其实刘重湖的功劳比原来是要更大的,刘重湖带着沈城学子撑过了两轮比试,这才等到袁来出手拿下最后一局,且即便是最后一局里三诗他也占了其中一,评价仅次于《题菊花》,说他乃是最大的功臣其实并不为过。
但可惜他早就已经是天才了,天才做到什么事情人们只会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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