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看电影 (第1/5页)
麦加、黄百明、石添三人并没有商量多久,很快就做出了决定,他们选择第二种方案。
第一种方案,他们获得两百万港币的股份,第二种方案他们获得两百四十五万港币的股份,虽然中间有着百分之五股份的差距,但明显第二种方案更加的合算。
对于三人选择这种方案,雷觉文自然是高兴的,要不是为了多得些股份,他也不会加两百万港币却只多要百分之五的股份了。
当然了,股份也不能要太多,否则以后公司火了之后,三人心里一定不平衡,不肯出力做事。就算是这样,雷觉文得到百分十六十五的股份,以后难保也不会出变故。
不过雷觉文倒是不放在心上,他有着自己的公司,主要发展的是自己的光幕影业,新艺城只不过是赚钱分一杯羹而已,以后这三人真要是退出,公司也是他的,不管怎么样,他反正亏不了就是了。
既然谈好了注资比例,雷觉文便让林伯回去后拟定合同,注入资金。对于新艺城,雷觉文只准备派个财务代表进入就好,公司平常的运转并不插手。当然了,新艺城真要是想拍片子,肯定要他拍板才行,毕竟他才是真正的大股东。而且公司真要有什么事,他直接找麦加他们三个就是了,没有必要抓着不放,徒生矛盾。
和麦加三人又聊了一阵后,一行人便离开福临酒家,回往公司。
下午在处理新艺城公司事的时候,雷觉文顺便将和雷觉昆初步谈好的事告诉林伯,让他晚上去谈判,顺带着告诉他底线。铜锣湾的那块地皮,以戏院来换的话,只要总价值不低于两亿八千万港币,雷觉文都是能够接受的。当然,交易方面,自然是现金越多越好,他拿到股票,最终也是要卖掉的。
谈判方面的事并不需要雷觉文去处理,一切交给林伯就好。
下午在公司面试一些工作人员,等到下班后,本准备在看电影前邀请钟楚虹去吃饭的雷觉文,想了想后,还是作罢。还是不要太着急的好,免得吓到了钟楚虹,那样的话,就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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