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作文大赛初见韩韩 (第2/4页)
比赛的日子终于要到了,周春望收拾了两套衣服、几篇文章和几张光碟(还是拿来显摆用的)提前两天出发了。流川市没有直达魔都的火车,中途还得转一下,不过一般隔天就会到,因此他在火车上待了一个晚上,第二天傍晚到了组委会那边。那里已经有很多选手先到了,有的人竟然提前了四五天过来,而且也有很多父母在,他们带着孩子来的。他们都住在附近的宾馆或者酒店里。周春望也在其中一家宾馆租了个单间,每天150元。
一夜无话,第二天有几个选手想出去逛逛,但是对魔都不熟,反而是“重生”过来的周春望比较熟,带着他们到东方明珠和南京路步行街逛了下。第三天比赛开始,过程也没什么好说的,组委会给了题目,让他们在规定时间内写一篇文章出来。
这题目跟周春望记忆中的一样,因此有“作弊器”的他很快就写好了。检查了两遍后就交卷走人。这时距离比赛开始才过去50分钟左右,因此他这一举动令人惊诧,没想到竟然有人这么早就交卷。不过不久之后又有人交卷了,这让很多人心里冒汗,他们个个都是自己那个学校甚至是那个市区里文章写得最好的学生了,没想到到了这边发现果真人外有人、山外有山,一下子竟有两个同龄人那么早就交卷——先不说文章写得好不好,至少这份自信他们就比不了。
周春望出了考场后没多久就后悔了,因为发现挺无聊的,还不如在里面再待一会。不过接着他便看到一个长发飘飘的少年走了出去,不禁乐了。
是韩韩,是现在跟他同岁的韩韩。而对于早已看到二三十岁的韩韩的周春望来说,现在的他太青涩了,而且还留着长头发,就是跟谢霆峰那样的长头发。过几年来看当然会觉得韩韩现在的造型有点low,不过放到现在来看大多数人都会认为韩韩这个造型挺帅的。他也确实是个帅哥,以后他之所以会获得那么大的名气,才华是一方面,但你不能否认他的脸蛋也起了一定的作用,毕竟谁都会比较容易接受一个长相好一点的人。
“你好
-->>(第2/4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