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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2) (第2/9页)

 抛开执念,得见本心。

    这是我的青春。

    …………

    每个人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青春色,而每一个青春色,都有一座校园。或绿荫盎然,或钢筋水泥,或热情似火,或茫然冷清。而我青春盛开的校园,秋叶在晚风中打着转儿旋落,夕阳跃过树尖在窗台上起舞,淋漓的雨滴在操场奏响安静的夜曲,无数个身影从我面前走过,在我心底留下一排排脚印。

    巴东县第一高级中学。

    而今,我行走在你的院墙外,你驻扎在我的记忆里。

    报名那天,当我在分班名单上看到鸡子的名字时,一万只草泥马在我脑海中奔腾而过。我知道,那个在高中一切重新开始的幻想,如娇艳的菊花,碎了满地。事实证明,鸡子确实没有辜负我对他的期望,他不仅把那个彼时我还深恶痛绝的外号带到了这里,更是成功让我再次声名狼藉。

    当然,按照一般逻辑,一篇有关青春的文章要想吸引人,开篇不应该写友情,也不应该写兄弟,而是应该写……爱情。或者说,与爱有关的东西。

    文化艺术节的开端,班级要排话剧,我从鸡子那里听到我演男一号的消息,当我欢呼雀跃时,我那会儿并不知道,这,也是我整个高中一段青涩记忆的开始。

    是的,我要说十七。

    十七岁的时候,喜欢上十七。

    所有的朝思暮想,不过都是因为在某个恰当的时机,多看了谁一眼,这一眼,那个透明的笑容,刻在了你脑海里;所有与爱有关的故事的发生,不过都是因为在注视某个身影的时候,那个身影,如撞钟一般轻轻撞击在你心口;所有漫长的故事,总有一个事后想起,谁都不曾预料到的开端。

    所有的喜欢,都源于一个错觉:自己被喜欢。

    前段时间,时常与老二他们插科打诨,说起年少时,我也会提起十七,说这是一个我认真追过,却未追到的女孩。他们问,她是不是很漂亮?回答,否。他们又问,她身材很好?答曰,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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