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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第5/7页)


    蔡琰,字文姬,陈留人。蔡琰之父蔡邕,为东汉末年著名的文学家、书法家和音乐家。蔡邕所著《琴操》一书,曾对《高山流水》、《广陵散》等汉族名曲在后世的广为流传贡献甚巨。《后汉书·列女传》称蔡琰“博学而有才辩,又妙于音律”。在父亲的熏陶下,蔡琰自幼爱好音乐,并有较深的造诣。《后汉书》李贤注引刘昭《幼童传》中说,“邕夜鼓琴,弦绝。琰曰:第二弦。邕曰:偶得之耳。故断一弦问之,琰曰:第四弦。并不差谬。”

    蔡琰的一生十分悲惨。早年其父蔡邕因上书抨击朝政获罪而被流放。遇赦后,由于宦官仍然把持朝政,蔡邕担心被陷害,不敢回洛阳。就这样,蔡琰随着父亲亡命江湖十二年。蔡琰十六岁时嫁给河东卫仲道,不幸丈夫早死,蔡琰只好回到娘家居住。董卓被诛后,蔡邕由于叹息董卓的命运,为司徒王允所不容而被杀。兴平年间(公元194—195年)天下大乱。战乱之中,蔡琰为匈奴所掳,身陷南匈奴,为匈奴左贤王妻达十二年之久,并生有两个小孩。

    建安十三年(208年),曹操得知早年的好友蔡邕之女蔡琰在匈奴,便派使臣用重金将蔡琰赎回,而两个年幼的儿子却不得不留在匈奴。这段史实,被后人称为“文姬归汉”。蔡琰归汉后,悲叹自己命运多舛,如今虽然安定,母子却天各一方,毕生不得相见。在这种处境下,蔡琰写下了流传于世的《胡笳十八拍》。

    在曹操的安排下,蔡琰后来再嫁屯田都尉董祀。不久董祀犯了死罪。时值严冬,蔡琰“蓬首徒行”(即赤足),登门丞相府向曹操请罪。她言辞清辩而哀楚,当时满堂公卿名士,无不为之动容。曹操说:“我很同情你,可是判决文书已经发出,该如何是好?”蔡琰说:“明公有良马万匹,虎士成林,何惜疾足一骑而不济垂死之命乎?”曹操听了很受感动,派快马把判书追回,免了董祀的死罪。并命人取过头巾鞋袜为蔡琰换上。

    后来曹操问蔡琰,“听说夫人家早年藏书甚多,战乱中都已丢失,不知还能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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