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网址改成为 m.011bz.cc 请牢记

第0169章 好坏 (第6/7页)

果没什么问题就签字画押了”

    娄三摇头道,“小人不识字”

    “那你画个圈吧”

    于是娄三画了个圈,再按上手印,算是认罪伏法了。

    古人文化程度普遍不高,签字画押对于目不识丁的人很是头疼,于是人们便以画圆圈代之,这就是“画押”,或称“画花押”。

    画押的创始人,传说应该是宋朝的王安石,王某人署名的习惯是只写一个‘石’字,而且写了一横一撇之后,在撇中间画一圆圈,由于他性子急,“作圈多不圆,往往窝扁,又多带过”,因而听到有入私下议论,说他所署的‘石’字实际上是个‘反’

    字,他于是便索性去掉一横一撇,余下的就剩个圈圈了,后人多有仿效,这差不多就是画押的由来。

    大唐律对于偷盗罪的判罚以入室行窃致人伤亡为最重,又以所盗赃物多寡为据,这娄三先后几十次入室行窃,前后数额相加价值不菲,且对城内治安起了很坏的影响,判个三千里外充军或终生监禁都不过份,但因娄三认罪态度良好,又有悔过之心,再加上事出有因,重罪或许可轻判。

    陆飞抓耳挠腮,盯着娄三的供状,实在不知道应该怎么处罚。

    这时,李顺又从屏风后走了出来,手中的折扇在娄三的供状上轻拂了一下,一张小纸条便跃然纸上,堂下无人得见。

    小纸条上竖起写有几排小楷,陆飞大致瞟了瞟,立刻喜上眉梢。

    ‘啪’惊堂木响起。

    “嗯,啊!”陆飞清了清嗓子,“这个这个,啊,娄三听判,此案现已真相大白,类三罪无可恕,按律当充军三千里外戍边,永不回籍,不过本老爷念你有真心悔过之心,决定轻判,听好了,现判你将未售出的赃物立即物归原主,杖责四十,罚银八十两,入本县衙服苦役三年,以敬效尤,你服不服判?”

    按大唐律,被告若不服原判,可以申诉,案件便会再次重审,主审官或许是更高一级的衙门。

    类三愣了半天

-->>(第6/7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