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四五:蓄意谋杀 (第3/5页)
”听到林震的话,沈林氏立时便知道这罪名肯定不小,一脸不知所措的问道。
“娘,按照《南冥律例》谋杀篇,凡谋杀人、造意者、斩。若伤而不死、造意者、绞。若谋而已行、未曾伤人者、杖一百、徒三年。”
沈其远开口道,“若这个罪名真的落实了,爹爹被判的刑罚最轻也要被杖责一百,服徒刑三年。”
“啊,那你爹他…”
“娘,爹爹什么都没做,您不用担心。”
沈林氏话没说完便被沈碧沁给打断了,沈碧沁自然知道沈林氏要说什么,是,沈守义真的对林椿动手了,但这是绝对不能认的!
其实这次的情况不过是普通的斗殴事件,按照《南冥律例》的斗殴篇,凡斗殴(相争为斗相打为殴),以手足殴人,不成伤者,笞二十;成伤、及以他物殴人不成伤者,笞三十;成伤者,笞四十。
沈守义没有用武器,而且林椿不伤不残,即便是坐实了殴打人的罪名,最重也不过是被竹条打四十下,根本不算什么。
但如果是蓄意谋杀,这就是性质完全不同的罪名了,不论你有没有动手,只要你有了这个杀人的念头,那就是重罪。
沈守义自然是没有杀人的念头,但是知县的主薄是林椿的人,两人若是狼狈为奸一同陷害沈守义的话,沈守义绝度是百口莫辩的!
“是啊差爷,我相公真的什么都没做啊,我们是被冤枉的!”沈林氏自然不傻,被沈碧沁这么一提醒也知道方才自己差点儿就坏事了,连忙改口。
“有没有冤枉那要查了才知道,来人,带走!”
那捕头只是冷冷看了沈林氏一眼,然后便大手一挥,后面的那些捕快立刻上前将沈守义给制住,还带上了镣铐。
“不行,你们无凭无据不能带走我相公,呜呜…相公!”见沈守义就要被官差带走,沈林氏哭着死死拉住沈守义的手臂不放。
“你若再敢妨碍公务,小心连你一块抓了!”那捕头上前一把推开沈林氏,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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