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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吸粉的秀秀(求收藏) (第4/6页)

拿布隆拿蚂蚱,其实不是用来打先手的,而是打反手的。

    只要四个队友一直防守表示就好了。

    剑姬拥有全联盟最强的单带能力之一。

    给她时间。

    一切都没了。

    也一切都有了。

    进入峡谷。

    对方拿的上单是石头人墨菲特。

    选手镜头给到对方上单。

    王风在这位小伙子的脸上看到了苦笑。

    他无可奈何。

    那天宁秀秀的荒漠屠夫,以其无比狠厉的手段,直接让他患上了“恐秀症”。

    得知明天打nnd,他昨晚都失眠了。

    一闭眼。

    总是那个双眼闪烁红光的枯萎之壤大鳄摇。

    在他面前挥舞屠刀。

    太恐怖了。

    太残忍了。

    更过分的是。

    她宁秀秀居然拿了无双剑姬菲奥娜。

    啥意思。

    真就杀人还要诛心呗。

    小伙子手都开始抖了。

    教练是小跑过来,拍了拍肩膀,低语了两句,估计是在安慰。

    从王风角度来看。

    石头人选的还行。

    虽说面对剑姬拿肉,是一个不明智的选择。

    但。

    反正我又打不过你。

    你剑姬单带又无解,不如就让你单带。

    我拿个石头人去强开团。

    这一手牺牲线上,保打团。

    你怎么说?

    “我们可以看到,like选手的天赋符文选择的是行窃预兆,她这是带错了吗?”

    解说在台上惊讶了起来。

    王风脸皮抽了抽。

    这解说离谱。

    是不是一会还要说,唉?七杀算不算超神啊?

    只要线上没有压力,剑姬带偷钱符文可以更快发育,进入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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