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3节 (第7/7页) “现在有一家公司想把相关的ip做到电脑上,成为一款电脑游戏,如果我们能够获得版权开发的权利,后续无论是利用ip出文字作品,还是干脆把整个世界观搬上大屏幕都会顺利很多。” “就是……这家公司对ip的游戏化开发处于一个很尴尬的境地,上一款游戏的开发他们虽然赚了钱,但周期特别长。盈利是盈利了,口碑也不错,可和巨大的投入和时间相比,就显得有些过于得不偿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