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回购股权 (第2/3页)
》第七十四条规定: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符合法定程序,证据确凿,请求法庭判决顺丰股份有限公司依法以合理价格向原告回购其股权。原告占顺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15%,经过合理计算,回购原告股权的价格为人民币2000万元,请法庭给予支持。谢谢,我的辩护完毕。”
果然强将手下无弱兵,殷小桃说得有理有据,言辞紧密,苗菲向她投去赞许的目光,她舒了一口气,终于放下心来。
被告律师认为:“不是顺丰股份有限公司不分配利润,主要是公司规划投资于其他项目,一时资金周转困难,作为公司股东应该服从大局,不能以一已私利破坏公司的发展战略,为了防止股东恶意抽逃资金,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局面,此先例不能开,请求法庭不予支持原告的请求,谢谢!”
通过双方的激烈辩论,最终法庭宣判:“经过合议庭审议,顺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回购案判决如下:支持原告王士军、王士虎的诉讼请求,被告顺丰股份有限公司回购王士军、王士虎手中15%的公司股权,合计人民币1885万元,诉讼费用由被告顺丰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法院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审判长程松,审判员路南,郑文彬,书记员胡小梦。时间:2019年7月12日。”
“菲姐,我们胜利啦。”小桃说。
“嗯,走吧。”苗菲收入好东西离开法庭,王士军、王士虎上前感激地说:“谢谢苗律师。”
“应该的。”
走出审判大厅,门口站着许多记者,一位记者采访苗菲说:“苗律师,我是省财经快报的记者,顺丰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权案胜诉,您能跟我们说说吧。”
作为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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