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古代天灾 (第18/27页)
盖御史yu为J谀以悦上意耳,愿得其主名,按致其法。」[8]
大历十二年777年秋,大雨成灾,农作损失惨重。御史巡覆,回奏诸县凡损三万一千一百九十五顷。皇帝又命御史朱敖再检,渭南损田三千余顷。皇帝告诉朱敖曰:「县令职在字人,不损犹宜称损,损而不问,岂有恤隐之意耶!」[9]
宋朝
宋庆历八年1048年,「h河第三次决口」於今濮yAn东昌湖集,河道西迁80公里,河水分两GU分流,由今天津入渤海。
金世宗大定六年1166年,「h河第四次决口」於今原武,至徐州入泗水汇集淮河注入h海。
《祥符县志》、《开封h河志》载:大定二十年1180年h河在开封县境决口。
明朝
明朝时,h河决溢143次。崇祯元年至十四年,有11年h河发生决口,史不绝书。
清朝
顺治十年大雨成灾,「直隶被水诸处,万民流离,扶老携幼,就食山东。但逃人法严,不敢收留,流民啼号转徙」[10]。魏裔介作《哀流民歌》:「田庐水没无乾处,流民纷纷向南去。岂意南州不敢留,白昼闭户应蹲踞。檐前不许稍踟蹰,恐有东人不我恕。上见沧浪之天,下顾h口小儿,命也如何!……彼苍者天,哀此黎庶。」[11]
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与四十八年,桐乡相继有旱涝之灾,汪文桂「设粥厂,立药局」,救济饥民。
雍正四年1726年浙西遇水灾,汪文桂首倡赈济,「以食饥民」[12]。
嘉庆九年1804年浙西水灾,巡抚阮元实行平粜、赈济、借种子等办法渡荒[13]。
道光三年1823年直隶大水,受灾州县120个,总督蒋攸銛请出帑银180万,修治永定河[14]。
光绪九年1883年顺天府水灾,顺天府尹周家楣奏准在各乡镇及京城六门外设立粥厂。光绪十三年1887顺天府水灾,震钧《天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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