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奉子成婚之后 第13节 (第6/6页) 共计两三百两,这些银子估摸着只能在京都外围卖座很小的一进宅子,母女两人住是够了。 至于父亲离世前给她留下的嫁妆,郭氏陪嫁了三百两,本朝律法规定,陪嫁是出嫁女的奁产,和离后亦记在出嫁女的账目上,但郭氏的陪嫁大多是铺子田庄,契书都在她自己手里攥着。 想要靠着孤儿寡母从郭氏手里要回这些奁产,难于登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