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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温品堂的目的 (第1/5页)

    万倾思一直派人监视着安如,今天早上医生给她检查完后,人就突然不见了。

    “自己跑了?”阿莎楞了楞。

    “不像,她住院的时候除了手机什么都没有。”万倾思皱着眉头,这事太蹊跷了,就算安如有天大的本事忽悠粉丝给钱帮她离开,可哪个粉丝有那么大本事能神不知鬼不觉的就把人带出去?

    阿莎想了想:“你查过安如的底细吗?”

    “查过。”万倾思一向谨慎,签她的时候就调查的清楚。安如是农村出来的孩子,一直在酒吧唱歌,生活也很简单,除了跟乐团的鼓手同居了两年以外,没有什么朋友。

    “你当初……是怎么看上她的?”阿莎问的意味深长。

    万倾思捏了她一下:“什么叫看上,那天她在酒吧唱的歌,是你经常听的那首。”

    “缠绵?”阿莎恍然,她很少听歌,唯一听的就是这首了。

    “嗯。”万倾思点头,“当时我脑子里都是你唱那首歌时的样子。”

    阿莎脸红了红,又把问题转回去:“所以,她不可能认识什么厉害的人物。”

    “我已经叫他们去查了。”万倾思不想她被这种事困扰,换了个话题,“德普说你肯定能凭这部戏拿奖。”

    阿莎一副理所当然的模样:“有什么奇怪的!我演技那么好,你看看外面现在都怎么说我。”

    万倾思笑了笑,想到报纸上那些评价。什么星光老板眼光奇葩,喜欢无脑萝莉。新人玫景白痴演技出演大片,万倾思投掷千金捧女人。

    “如果今天我是赢氏千金的身份,恐怕他们就会说我天真可爱,纯情玉女了。”阿莎撇撇嘴。

    捧高踩低这种事情,在娱乐圈最正常不过。

    万倾思打趣她:“还不是你自己要折腾,回头我看你怎么变回来。”

    每天一回家,万倾思第一件事就是把阿莎脸上那层皮扒下来。其实,即便是阿莎伪装成玫景的模样,熟悉的人还是一眼就认的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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