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第36章 人命 (第2/3页)
朱由校仍旧气愤的喊道“叶首辅,染了风寒不是你纵马撞人的理由!身为朝中重臣更是应该以身作则,而不是依仗自己的权势撞了人就想走!”
搀着叶向高的仆人嘴角微动似乎想说些什么,被叶向高抬手制止了,他自己说到“殿下的赤子之心,老臣敬佩。可是殿下或许不清楚事情的原委,可否听老臣一言?”说着又再仆人的搀扶下行了一礼。
朱由校转过头,看了眼地上的母子,回过头阴沉着脸恶狠狠的道“说!孤不信撞死了人你还有理!”
“殿下不知,老臣的马车一直是在路中央的“官道”上行驶的。”
“这个官道,是隆庆三年先皇为了城中规范设立的,京城中主街的中心都是,专用于朝中三品以上的官员马车行驶。规定中其他人员是不能通行这条路的,随着监管的缺失,渐渐的官道上其他的行人也可以短暂停留,但是一旦与官员车辆发生碰撞是行人之责,此法在大理寺的刑典中有明确的记载,殿下如若不信可以让捕快去取来刑典卷宗,一看便知。”
听着叶向高的解释,朱由校知道既然他敢当着自己面说,这个“官道”一定是有法可依的,心中虽然愤怒但是却很无奈,毕竟法就是法!就算再怎么不合理,在它没被推翻修改之前,都是需要众人去遵守的,既然守法便是无罪!
“咳、咳、”咳嗽两声的叶向高又说道“虽然在官道上撞死人也没有罪责,但是老臣并不是纵容家仆之人。老臣叮嘱过车夫,开的并不是很快,撞到人之后第一时间就派身边的仆人去看了,仆人到的时候这个妇人就已经没了呼吸,周身也没有明显的出血点,和明显的外伤,可见碰撞未必是她的死因,臣之前已经捕快去叫了许作,并且叫人去联系死者的家属。发生这种意外老臣也很遗憾。”
“阿七,去拿鞭子抽车夫十鞭子,再拿二十两银子给这个孩子。”叶向高对身边的仆人说。
“这个律法应该废除,或许叶大人无罪,但是十鞭子抵不过一条人命。”朱由校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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