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七章:向你证明 (第2/5页)
有人的反对,而大家的理由都差不多:这看起来不科学。
一个出了车祸的人不躺下讹上一笔就算了,起码也得去医院做个全身检查什么的,结果爬起来就跑坚持去参加演出,这已经不是热爱打鼓而是神经病了。梁葆光就想在《爆裂鼓手》里塑造两个神经病,但太过不合理的剧情很容易让观众产生抗拒感,他也没法为了剧情而弄出太生硬的东西。
石头人能被蛇女石化,开飞机能踩到女警的夹子,火男中了引燃会掉血,吸血鬼甚至能从机器人身体里抽出血……不科学的事情多了去了,出车祸之后敢去演出跟前面的一比根本不算什么。在梁葆光看来电影本身就不应该跟生活一模一样,不然大家搬个凳子坐在家门口晒太阳看人来人往就好了,还掏冤枉钱去电影院干嘛?
贴近生活当然也是有好处的,合情合理的剧情更容易引发观众的共鸣,可以让他们更好地代入到被创造出来的角色中去,所以梁葆光最后还是选择了妥。弗莱迪·海默所扮演的安德鲁只是在的士撞车的时候额头碰到了前排座椅蹭破了点皮,他不顾司机的劝阻坚持离开,在规定的时间跑到了会场。这样的设置会让电影的爆点变弱,剧情结构上的起伏偏平淡,而好处是可以让观众看得很顺畅,不会觉得某一幕很刺眼。
“跑起来,跑起来,注意自己脸上的表情。”车祸的戏结束后众人还没休息够五分钟,下一条就很快开拍了,是安德鲁穿过大街跑向演出会场的镜头。梁葆光为了玩花活在纽约市中心搞了一条长达百米的摄像机轨道,花费打量的人力物力还欠下人情债,为的只是拍摄一个真正意义上的长镜头。
正常的成年男子跑完一百米大概也就是十四五秒,弗莱迪·海默全力去跑的话,哪怕曼哈顿街头人多障碍多也不会超过二十秒,跟史蒂芬·斯皮尔伯格动不动就十分钟的长镜头比确实短,但长镜头的运用可不是光看长度的。梁葆光把惨烈的车祸改成了一般的撞车事故,就必须要在其他地方找补回来,所以他对这一幕的要求特别高,“海默,你的是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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