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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零七章 是……报仇 (第3/10页)

还亲自主持过。

    因此都中士子清流,无不以参加此等盛会为荣。

    昨夜,都中十之七八的士子,皆聚集于平康坊逸云居。

    这原本就是书生们编出的话本儿里的故事,如今成了真,也就愈发成了士林佳话,美名远扬!

    可这是好事,也是坏事……

    杜伦对发妻是尊敬,甚至是敬重,可男人都有点劣根性。

    不说喜新厌旧,只要是有点能耐的,就总免不了有点贪花的小毛病……

    而且对于杜伦这个地位的人来说,一些逢场作戏的戏码,总是免不了的。

    比如说这月旦评,这等文坛盛会,他总该出面吧?

    可是,他那发妻李氏也不知太爱他了,还是怎地。

    总之,是将他管的死死的,别说什么纳妾玩儿通房,就是这般逢场作戏,都绝无可能。

    杜伦也没法子,他在士林中有如此大的名声,和他塑造出的夫妻恩爱相得的形象有很大关系。

    如果他要休妻,那……他的形象就会大打折扣。

    文官讲究一个养望,所以,有损声望的事,杜伦是绝不会做的。

    好在他发妻长相还不错,年近四十,依旧甜美可人,将就着也能受用……

    可谁知他发妻的娘家也不知怎地,接二连三的死人,都快死绝了,独留下一个幼子,也就是他的小舅子李春哥。

    李氏哪里还敢让他一个在家度日,说不准什么时候再没了,她总觉得是她家的风水不好。

    因此就书信一封,招李春哥上京。

    那李春哥一个人在家里待的也无趣,索性就变卖了百万家财,上都中来投靠姐姐。

    杜伦妻子虽然与娘家割裂,这些年也渐渐又有了来往,哪里想到家门竟遭此大难?

    大痛之下,一边将李春哥视若己出,宠溺有佳,一边竟吃起长斋来。

    这不是要了杜伦的老命了吗?

    他今年不过四十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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