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我没有见义勇为(下) (第2/6页)
最讨厌的两种人里面,第一就是混混,其实原因很简单,混混绝对不是黑道,混混就是混混,这一点要分清。
他们的特点就是混和混,第二个念三声,特征是团体不大,一群混混顶多二十多个人,但是做事情极其不计后果,常年在东南街的批市场购买砍刀和电棍,下手没轻没重,动不动就要跟人干架,要知道群架是很乱的,非常容易出事。
其次他们为什么混呢?他们不是黑道,大多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但是恶习又非常多,吸毒泡吧玩女人样样精通,半夜飚摩托车是常有的事。
第二讨厌的人是年纪大的混混,这一类混混最可恶,他们深知年轻混混的心理,所以特别容易挑拨他们为自己做事,讨债砸店之类的,万一遇见硬茬,这些年轻混混就都完了。
从前有部电影叫古惑仔,主要讲的是现在混混的义气,我看了直想笑,在黑道的体系或者是混混的团体中,根本就不存在义气这种东西,从前没有,以后也不会有。
他们所谓的义气,只是一起干坏事的心安理得,想一想,一群易怒,做事不计后果的人会思考义气的含义,一个表面关系很好的两个人,为了一件小事觉得没面子,为了一个女人当街火拼的人会懂义气。
想一想,一个人只是受气了,就拉着所谓的兄弟去打架,从来不思考他们帮自己打架会不会被连累,会不会因为对方人多被打死,这叫义气?
而这种事情,每天都在东南街的夜市生,你有没有感受过正在好好上网的时候,旁边的人被另一个突然拿刀割喉血渐到你身上的感觉,你怕不怕?
在我还没有做小偷的时候就经历过,我看见我旁边的人一只手捂着脖子,另一只手青筋暴出的乱抓,最后抓住了我的胳膊,眼睛死死的盯着我,却不出声音,我想他大概是想说救我,我当时很怕,我怕的快晕眩了。
最后警察究其原因,这两个人仅仅是因为被杀的那个人跟凶手因为口角约架,然后输了,就趁着他不注意进来杀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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