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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第3/3页)

我们,总之,这一年,我一定要把砂锅饭做到极致。”李萍笑着跟丈夫说起生意经来。

    “唉,这么喜欢做生意,倒真是我对不起你了。”曾凡不禁抱住了妻子,他喜欢看到她眉飞色舞的样子。但他们终归要走的,无论买房还是买地,其实都没有意义。

    此时曾凡真的没有一丁点将来要落叶归根的想法的,这才是他刚刚反对买地的理由。况且真的想做成庄子,那点土地是不够的,只怕得买一个村子的地,买了,然后呢,难不成把村民赶走?这些村民大多都姓曾,都是沾着亲,带着故,买了人家的地,还要赶他们走,所以他觉得这是个坏得不能再坏的主意。

    “不啊,我就是觉得人不能闲着,一定得找事做,现在小弟妹天天在研究新的菜式,阿全的眼界在打开,所以饭馆这种地方比其它的地方更能锻炼人了。”李萍还是挺欣喜的。

    “想买地是想为他们弄个像样的身份,然后哪怕我们走了,他们自持身份也不会让自己再陷入什么麻烦?”

    “不是,你说的是对的,真的在这种人口密集的地方圈地,做庄子,是个坏主意。”李萍就刚刚这么一会的时间,也就已经想通了中间的关节,自己太想当然了。

    “我们这里比较富庶,都是自由的农民。周边也没有什么大地主,喜欢圈地,所以我们敢第一个这个干,弄不好,激起民变的。”曾凡笑了一下。

    李萍也笑了,她没反驳,正是因为富庶买地才不会激起民变。这些地都是别人自愿卖掉,想过更好的生活。当然,十年二十年后他们可能会民变,因为慢慢的他们老了,他们失去了生活的技能,原本能维持他们生活的土地又早早的被卖掉了。也许有些人就会把他们失去土地的责任推给当初买他们土地的人,到时说因为二十年前她们买地的事,而激起民变,那才是真的让人觉得郁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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