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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章:证据 (第4/5页)

报。”

    “三天前,一个偶然的机会,我们找到了死者卢惠敏被害时,最后见到她的证人。通过这名证人,我们又确定了死者被害的时间、地点和犯罪嫌疑人。可惜的是,该案死者遇害时,距离现在,已经过去了很长的一段时间,真正的案发现场,已经被嫌疑人大量的清理和打扫,导致勘查工作,也一度陷入了困境。”

    “我始终相信,人在做,天在看,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虽然遇到了困难,但在全体技术人员坚持不懈的努力之下,我们还是找到了大量能够证明犯罪的证据。也许,有些人对该案犯罪嫌疑人的认定,还存在着一些疑惑和不确定。但我想告诉大家的是,已经到案的张永全,就是这起杀人碎尸案的犯罪嫌疑人,而他家所在的义新街22号,就是这起案件的第一现场,这是绝不会错的。或许,这就是越努力,越幸运的真实写照。”

    “张永全的家,是一幢三层楼长方形的自建砖混结构住房,躲在街道的后面。整幢楼房,占地面积较大,足有两百多平米,也就是说,每一层楼,都有两百多平米。室内的装修和布置,虽然陈旧,却可以看出当年的豪华。这么大的一幢楼房,却只有他一个人居住。”

    “室内一楼,是客厅、餐厅等房间,二楼是五间大卧室和一个卫生间,三楼全是用来堆放杂物的房间。一楼和三楼并没有什么有价值的发现,所有获取的痕迹和物证,全在二楼。也就是说,张永全家的二楼,就是真正的第一案发现场。”

    “接下来,我先给大家介绍一下二楼的布局情况。”秋宇翻开笔记本上画着的一张草图,看了看,又继续说道:“二楼靠南墙的正中,是他家的楼梯。楼梯由水泥砌成,上面又铺设了一层木板,很精美。楼梯周围,就是过道,过道的旁边,就是卧室和卫生间。说起卫生间,他家的每层楼都有一个,设在房屋的东北角。除了卫生间,二楼和三楼所有的地板,全是枣红色木地板。”

    “张永全居住的卧房,我们推测,应该是卫生间旁边最大的这一间。这里可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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