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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店里的女尸 (第2/4页)


    “东西就在这里面。”

    老道士指了指手上那指针在左右摇晃的罗盘,打开了角落里的那个小药柜,从里面拿出了一个脏兮兮的布娃娃。

    布娃娃的背上贴着一道符,符上写着姓名跟生辰八字。

    姜婷,戊辰年六月初八卯时二刻生。

    戊辰年应该是指的1988年,姜婷应该就是这死去的女人的名字。

    “为什么要害姜婷?”老道士问我。

    “我都不认识她,干吗要害她?”我有些无语。

    “你不说,老道我也算得出来。”老道士说完,还真在那里掐着手指头算了起来。

    片刻之后,老道士问我是不是去过城东。

    陈慕慕家那别墅,就是在城东那一片的。我不知道这老道士是要干吗,但还是点了点头。

    老道士继续在那里掐着手指头算,不一会儿,他做出了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对着我怒斥道:“为点微薄之财,你竟以命续命,真是够歹毒啊!”

    “什么以命续命?我是去城东救了一个人,但绝对没害命。”我说。

    “一命换一命,这是天道,天道不可违。既然你强行救了一人,为避天谴,必然就会害一人之性命,这叫偷梁换柱,瞒天过海。要不然,贴着姜婷生辰八字的布娃娃怎么会藏在你这药店里?”老道士这脏水泼得,那是头头有道,句句有理,让我无可辩驳。

    姜先生拿过了布娃娃,很仔细地看了一阵,然后说那布娃娃是姜婷八岁生日的时候,他买给她的。前几年搬家的时候,被扔进了垃圾桶。

    那个老道士姓甄,姜先生称呼他为甄道长。

    甄道长接过了姜先生的话,说干我这种下作勾当的人,都是会提前准备的,那布娃娃肯定是当时我从垃圾桶里捡的。我不仅捡了那布娃娃,还悄悄去搞清楚了姜婷的生辰八字。这样,在需要用的时候,我随时可以拿出来。因为,以命换命这事,不是谁跟谁都可以换,得生辰八字配得上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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