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养伤,修路 (第13/15页)
手赚的,意义应该不一般。
同赖三商量好事情,云夕便去找云瑶。
两天后,公告墙上就贴出了所谓的通缉令,悬赏千金抓捕两个罪大恶极的犯人。那上面并没有说具体的细节,只说那两个贼人刺杀曹成荫,让曹成荫身受重伤,若是有提供线索的话,核实过后也会给银子。
云夕出于某种恶趣味的心情,也去看了一下通缉画像。画上那两个人青面獠牙,穷凶恶极,一看就是不好惹的人,反正同她和云深两人可谓是天差地别。就这样的画像,能真的抓到他们两个才有鬼呢。
她嘴角微微勾起:只怕比起上的伤害,这曹成荫心理伤害更严重吧,可惜这年代没有所谓的心理医师啊。也不知道他会不会伤害着伤害着就变态了呢。
这价值千金的悬赏让凤凰县一下子热闹了起来。不过大多数人都是看热闹的,毕竟权贵的热闹实在不多见,特别是对凤凰县这个小县城的人来说。
大多数人的想法就是那贼人做得好!像曹成荫这样的人,怎么就没直接刺杀了呢!
也有不少人抱着敲诈的想法,言之凿凿地表示自己在哪里见到犯人,那犯人如何威胁他。
这种一听就是鬼话连篇。
县令被烦不胜烦,气得把这些捣乱的人杖打了一顿,那些浑水摸鱼的人才减少了些,只是这事情毕竟发生在楠州州府。凤凰县还真没人能提供有用的证据,那县令也不过是象征性贴贴公告罢了。
赖三的行动很快,没多久,康县令便高高兴兴地下达修路的命令。他将那位“洪领巾”的商人给夸了又夸,大大表扬了对方这种热爱家乡的伟大情操。
洪领巾这名字是云夕取的——源于前世的红领巾。不用谢,请叫我红领巾!
只可惜这个笑点除了她,没有人能够看得出来,想到这里,云夕不免有些惆怅。
很快的,修路这件事就成为了凤凰县的头条新闻。
比起曹成荫和乞丐的二三事,修路这种关系到自身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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