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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四章 ,主客齐到家 (第3/18页)

来侯府名声好听,而当时不嫁,也由不得掌珠。

    夫妻成亲后,也厮守上有年余。但直到今天,掌珠才真的生出有丈夫之感,就是寻常人嫁丈夫是依靠的感觉。

    依着山石,不靠他挡风,也有感觉上的依靠。

    今天才有。

    人有魅力,没来由的受人尊重,这有时候也叫气场。

    这魅力和气场让掌珠生出缠绵的心,想自己的丈夫这就可以见人,也不次于宝珠的才是,后面老太太高叫:“孙子,你可算回来了,”

    韩世拓丢下掌珠,对祖母走去,笑得眯起眼角一些细纹,总是任上有风霜日晒苦,看上去反而更添神采:“祖母。”

    老太太也吃了一惊,扳着韩世拓的脸左看右看,乐了:“这是我的孙子,这个,才是我的孙子。”

    她的意思不言而喻的,说出全家人的心声。可见人心对美丑,总向往。哪怕自己做错,也知道花是好的,泥地不好。

    这就厅上坐着,一家人看不够回来的人。又请老兵上来问话,给东西。掌珠没话找话——她的丈夫忽然让人新奇,像孩子得到新玩具,这是给我的,但是新的,掌珠不由自主的,想找些话来说。

    还是矜持的:“怎么全是老兵侍候?”

    以掌珠来想,“兵”之一个字,就成了粗手大脚不精细,她家的丈夫怎么能受得?

    韩世拓眼神儿斜向跟家人出去,赏赐酒饭的老兵背影上,随和地笑了笑:“都挺好的,一个会针线,补的比我好。”

    文章侯夫人惊奇:“你还会补衣裳?”

    “会啊。”她的儿子还是笑得随意:“当兵的什么都会,有一回一个官儿,对了,兵部里出来的,说过回京约他喝酒,他娘的,他吹…。”

    掌珠白他一眼,这是什么话,喝酒,就他娘的。掌珠想,果然和粗野的人在一起,这就粗野了。

    以前还是有好处的,以前多斯文。

    文章侯呵呵笑了,他以儿子这话为傲:“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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