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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那些旧事儿 (第2/3页)

意瞅,我们隔壁吴二老,看我一眼就浑身发抖……小品里这是笑话儿,可放在现实里的确是有这样。

    就是因为姜美娥长得好,打她十六岁时候起,追她的小子那都是成群结队,天天都有人站她们家大门口。

    成天被这些爱慕者捧着,可能她自己也觉得飘飘然了,学也不正经的念了,整天就想着怎么打扮自己,穿哪件衣服漂亮,涂哪管口红更好看,净是琢磨这个。

    堡子里有个小子叫蒋辉,个高长得帅,家里头条件也是挺不错,又有手段会哄女孩子,他一早就盯上了姜美娥,渐天的送情书,都说好女怕缠狼,真是半点儿没错说,他用了两年的时间把人给追到了手。

    也是姜美娥年少不更事,十八岁的年纪还只是个半大孩子,没经过事儿哪里懂得什么叫人心险恶,光听了甜言蜜语就什么都信了,哪里还有半点的戒心,对方说要她就给了。

    要不说这人就是犯贱,没得到的时候千般万般好,等吃到了嘴里头半点都不珍惜,把人睡够了转眼儿就给甩了。姜美娥当时肚子里都已经有了,这蒋辉也是真够缺德带冒烟儿了,不但没想着把人给娶了,连打胎的钱都一分不给,最后还到底跟人宣扬他怎么把人弄到手的。

    那时候人思想多保守啊,大姑娘还没结婚就搞大了肚子,尤其是在农村,光是唾沫星子就能把人给淹死。姜铭玉让这二姑娘给丢老人了,一气之下就把她给揍了。

    姜美娥本来就羞臊加气愤,后悔、伤心,恨自己信错了人,再又来这么一下子那更是雪上加霜,两眼一黑就昏死过去。等她醒过来肚里的那块儿肉也没了,身痛加刺激受不了就犯了疯病。

    姜铭玉再后悔也没招儿,又怕别人笑话就把她送去了d市郊区的精神病院,在那里待了三年,姜美娥的病反反复复倒是好了不少,只是受不了刺激。姜家人也认了,接她回家好好养着,平日里谁也不敢招惹她。

    就这么着过了几年,姜美娥的病也好的七七八八,不知道的人也根本看不出她哪里有异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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