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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章 我就喜欢粗俗了 (第6/13页)

不,还是将她抱到那边的沙发上吧。

    刚这么想着,手里忽然一空。

    秦凡长臂一捞,已经将楚笑横抱了起来,走向休息的沙发。

    “大哥,你肩膀不是有伤?”

    傅云飞喃喃自语,秦凡压根儿没理他,让傅云飞黯然地喝下一杯孤独的酒。

    今儿就不该来的,组队虐他,欺负他孤家寡人是吧?!

    如墨的夜色。

    酒窖里,楚笑躺在沙发上已经睡着了,陶意照顾她,也靠在一旁打盹。

    酒吧里虽然暖气打着很足,可到底是冬天。墨君夜站起来,拿起椅背上的大衣,走到女人面前。

    她的酒量不是很好,刚刚两杯红酒被她全喝完,醉是没醉,但此刻脸蛋红彤彤,样子特别可爱。

    墨君夜静静看了几分钟,把衣服轻轻盖在她身上,转身,去了吧台。

    “喝什么?”秦凡目光微深,带着一点挑衅。

    刚刚因为陶意,楚笑的原因,三人只是象征性的喝了一点红酒。红酒对于他们这种人来说,是漱口的。

    男人与男人之间,兄弟与兄弟之间,必须烈酒,才够味。

    “伏特加!”墨君夜眯了眯眼睛,“陪你不醉不归!”

    “伤口行不行?”

    墨君夜淡笑,不答反问,“你说呢?”

    “来吧,兄弟们,伏特加,纯的,为秦凡接风洗尘,”傅云飞太清楚三人之间的感情了,早早的就准备好。

    那两人各自端起一杯,举起,碰杯,含笑饮尽。

    酒入喉咙,烈而冲,但回味绵长,就如同他们之间的友情一样。

    “痛快!”

    墨君夜放下空杯,哈哈大笑三声,几天来的阴郁一扫而空,“说说吧,这次在异国的经历。”

    秦凡看着肩上的大手,慢慢将目光移到他的脸上,然后又跃过他的脸,落在另一个人的脸上。

    这两张脸,都有一个特质,那便是眼圈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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