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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我是主角 上 (第4/5页)

夫”,“洛克尔”,“这位是乌佛瑞克风暴斗篷陛下”。

    “陆远。”

    马车还在辘辘前行,除了这辆车上的四个人之外,前面还有好几辆马车上面都载满了囚犯——全都是这一次打埋伏的帝国军队,所抓获的风暴斗篷叛乱份子——当然,还有割草打兔子被顺带捉住的陆远和小贼洛克尔。陆远刚刚穿越过来,当然对前面的事情毫无记忆。但那些人却仿佛清楚的知道陆远是“怎么被捉住的”一样,对陆远的存在并不感到奇怪

    除了他的种族。

    “陆远,你是到底是哪里人?”拉罗夫看着陆远那张与天际省常见的民族都迥异的面孔,好奇的问道。

    在他看来,陆远长得很符合诺德人的审美观点:八尺大汉,肩宽腰窄,肌肉分明,随着马车摇晃在衣服下滚动,就如猎豹般充满了爆炸的力量!但他的面孔却有些偏黄,而且没有诺德人的大鼻孔,或者布莱顿人的胖脸蛋儿,更不要说红卫人的红脸。

    总之五官分明但又不过分突出,与天际省人差别较大。

    “华夏算是帝国人吧。”尽管面前坐着的就是帝国叛乱份子和最大头目,但陆远还是给自己选了一个帝国背景。无它——诺德人穷并且甘于贫穷;而帝国人有钱还特别想捞钱!陆远当然更愿意当一个有钱人。

    “由奢入俭难”啊!来到这个普遍不洗澡的地方已经够了,喜好奢侈享受的老陆,怎么可能再受得了过没钱的日子!所以背景必须是贪婪的帝国人!必须的!

    看看陆远那干净的、不沾一点儿泥土的指甲缝,还有清清爽爽的、竟然能随风飘动的头发(诺德人的头发就像被泥土和汗水粘成一条条的小辫子),几个人就都信了好在风暴斗篷只是想推翻帝国统治,建立起诺德人的国家——他们反的是帝国政府,而不是普通帝国人,纲领中绝没有“杀光帝国人”这一条。

    所以几个人都没什么表示。

    不过,当从马车边上的帝国士兵口中听说,前面的海尔根镇便是旅行的终点,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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