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网址改成为 m.011bz.cc 请牢记

【1069 李鸿章接洽德国人】 (第4/7页)

甚的环境中,尽最大可能利用“以夷制夷”的外交手段,为中国的洋务——自强建设赢得尽可能多的和平时间。为此,他一生以外交能手自负,处理过许多重大的对外交涉。但是讽刺的是,在签订逼迫中国出让利益的不平等条约时,李鸿章是列强最喜欢的谈判对象,常常是列强指定李鸿章去谈判,甚至在与俄国签订条约的过程中收取贿赂。

    1871年(同治十年)七月二十九日,在办理完天津教案后不久,李鸿章代表中国与日本签订了《中日修好条规》,这是一个双方平等互惠的条约,但李鸿章从签约过程日本人的姿态中,看出日本“日后必为中国肘腋之患”。

    果然,1874年(同治十三年),日本出兵侵台,李鸿章积极支持清政府派沈葆桢作为钦差大臣率舰队赴台湾巡阅,并调驻防徐州的淮军唐定奎部6500人分批前往台湾。此事最后虽以签订《中日台事条约》而暂时平息,但后来日本还是于1879年(光绪五年)乘隙吞并了琉球。

    在与日本交涉的前后,李鸿章还分别于1874年(同治十三年)与秘鲁签订了《中秘通商条约》;1876年(光绪二年)与英国签订了《中英烟台条约》。前者旨在保护华工;后者则是因“马嘉理案”导致的中英间的严重交涉。李鸿章在英国公使威妥玛以下旗宣战的要挟下,巧妙地利用国际法挽回决裂之局。在他建议下,清政府派郭嵩焘赴英国道歉,郭氏遂成为中国第一位驻外公使。但条约也因增开了宜昌、芜湖、温州、北海四个通商口岸,并允许英国人可以进入西藏,损害了中国主权。

    1883年(光绪九年),中法战争在越南境内初起,清廷命李鸿章统筹边防战事。李鸿章则认为“各省海防兵单饷匮,水师又未练成,未可与欧洲强国轻言战事”。他先与法国驻华公使宝海签订“李宝协议”,旋为法国政府反悔,继与法驻日公使洽谈未果;当战争进入胶着状态时,慈禧改组军机处,主和舆论渐起。李鸿章在1884年(光绪十年)四月十七日与法国代表福禄诺签订了《李

-->>(第4/7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