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神宗万历 上篇本纪 (第2/11页)
是年,暹罗、琉球入贡。
二年春正月甲午,召见朝觐廉能官于皇极门。
二月甲寅,振四川被寇诸县。
三月癸巳,赐孙继皋等进士及第、出身有差。
夏四月丙寅,诏内外官行久任之法。
五月辛丑,穆宗神主祔太庙。
八月己巳,振山西灾。庚午,振淮、扬、徐水灾。
冬十月甲寅,决囚。丁卯,视朝阅铨选。
闰十二月庚寅,诏罢明年元夕灯火。
是年,琉球入贡。
三年春正月丁未,享太庙。
二月戊寅,祀大社大稷。辛巳,诏南京职务清简,官不必备。丙申,始命日讲官分直记注起居,纂缉章奏,临朝侍班。
夏四月己巳朔,日有食之,既。壬申,书谨天戒、任贤能、亲贤臣、远嬖佞、明赏罚、谨出入、慎起居、节饮食、收放心、存敬畏、纳忠言、节财用十二事于座右,以自警。
五月庚子,淮、扬大水,诏察二府有司,贪酷老疾者罢之。
六月戊辰,浙江海溢。戊寅,命抚、按官,有司贤否一体荐劾,不得偏重甲科。
是夏,苏、松、常、镇大水。
秋八月丙子,礼部侍郎张四维为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预机务。丁丑,河决高邮、砀山。戊子,免淮、扬、凤、徐被水田租。
九月戊午,京师地震。
冬十月丁卯,地再震,敕群臣修省。戊辰,停刑。
十一月乙巳,祀天于南郊。
十二月辛未,诏罢明年元夕灯火。
是年,安南、琉球、暹罗、土鲁番入贡。
四年春正月丁巳,辽东巡按御史刘台以论张居正逮下狱,削籍。
夏五月戊申,祀地于北郊。
六月庚辰,复遣内臣督苏、杭织造。
秋七月丁酉,谕吏、户二部清吏治,蠲逋赋有差,明年漕粮折收十之三。壬寅,
-->>(第2/11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