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网址改成为 m.011bz.cc 请牢记

第二章 神宗万历 上篇译文 (第2/14页)

身反省。

    五月初五,诏令内外官员慎重进行刑狱之事。

    六月二十四日,赈济淮安水灾。

    秋七月,黄河在徐州决口。

    九月初六,赈济荆州、承天及济南灾害。初九,四川都掌蛮被平定。二十六日,中止行刑。

    冬十一月初四,朱翊钧诏令诸司订立章程限制文书上报时间,以防延迟缓慢。

    十二月十三日,赈济辽东饥荒。

    万历二年(1574)春正月十八日,朱翊钧在皇极门召见朝觐廉能之官。

    二月初九,赈济四川被贼寇侵扰诸县。

    三月十八日,赐予孙继皋等人进士及第以及其他不同的出身。

    夏四月二十二日,朱翊钧诏谕百官行久任之法。

    五月二十八日,穆宗牌位附于太庙。

    八月二十八日,赈济山西灾害。二十九日,赈济淮、扬、徐水灾。

    冬十月十三日,审理囚犯。二十六日,上朝办公审阅选官制度。

    闰十二月二十日,下诏免去第二年元夕灯火。

    当年,琉球前来朝贡。

    万历三年(1575)春正月初七,祭献太庙。

    二月初九,祭祀大社大稷。十二日,诏令南京职务应精简为宜,官吏不得虚占其位以充数。二十七日,开始命日讲官分别记注起居,纂辑章奏,临朝值班。

    夏四月初一,日食,为日全食。初四,翊钧书写谨天戒、任贤能、亲贤臣、远嬖佞、明赏罚、谨出入、慎起居、节饮食、收放心、存敬畏、纳忠言、节财用十二事置于座右侧,以期自警。

    五月初三,淮、扬生大水灾,于是他诏令审察二府官吏,罢免了有贪污等老毛病的官员。

    六月初一,浙江海潮泛滥。十一日,命抚、按官员,官吏是否贤能一并举荐和弹劾,不得偏重甲科进士。

    当年夏天,苏、松、常、镇普大水。

    秋八月十一日,礼部侍郎张四

-->>(第2/14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