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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五章严刑酷法 (第1/5页)

    每月的月初,最高法院都会把上月的工作总结交到皇室,在张伟有时间的时候都会浏览一番,由于对系统人的完全信任,张伟也不会过于追究细节上的东西。

    3月份的工作报告中,有一小案件引起张伟的重视。

    泗水市锦石县大族李家,他们在当地定居已经是第五代人了,整个家族男性直系成员就达到60多人,早在荷兰统治之时,他们靠这便利的航运条件已经是巨富了,在当地有非常大的号召力。

    在当初兰芳军到来之际,他们出面号召当地士绅平民,稳定市场秩序,积极支持兰芳军的工作,获得了当地政府与驻军的好感。

    后来政府招收警察和地方行政官员的时候,他们家族又积极响应政府号召,派出10多位直系和旁系家庭成员分别参加警察部队和地方政务官员的考核,多人顺利通过考核,成为警察或者政府公务人员。

    当时采取的政策是行政人员全部异地为官,而警察打部分都是在本地任职。

    李家在泗水的名气又大又有钱,从小家族就舍得为他们后辈进行投资,在文化和为人处事上都比一般的人员要强,所以,在他们成为警察和公务人员之后,靠着他们灵活的处事方式,很快都得到不同程度的提升,有几位家族甚至已经成为几镇派出所的所长。

    李家嫡系第4子,是这些人中比较优秀的一位,几年时间就成了临县岩望县的副县长,而锦石县的副县长正巧来自岩望县大族赵家,为了相互的利益,两家走的很近,很快又结成亲家,成为坚固的同盟。

    两家直系成员在对方所在地为副县长,而又家族成员在当地警察局任职,这位他们谋取私利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李家借助夏帝国经济高速发展之机,在原有的基础上也获得了飞跃式的提高,家族资产在短短几年时间内翻了几番,扩大原来的木船建造厂,纺织厂更新换代,购进新的货船,扩大航运规模,并建立起服装、砖瓦、食品等厂,组建了建筑工程队、运输队等,成为泗水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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