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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8章 比赛? (第3/4页)

然后,五人随意的找自己的位子,准备写诗。

    “诸位,我们的主题是故乡,只要是诗歌就行了,不过,三分钟内不落笔的话,我们就视你完成了诗作,明白了吗?”女主持简单的说了一下规则!

    “明白!”

    “那好,请诸位开始吧!”女主持朗声道。

    刘璘站在桌子前,拿起了毛笔,却是没有动笔。

    在刘璘的脑海里,有很多关于故乡的诗,但是现在,他竟然是不知道该用哪一首了。

    “哎,有了!”突然,刘璘的脑海里冒出了一道亮光!

    他想到了自己应该写那首诗歌了。

    其实,这首诗歌的争议还是蛮大的,喜欢它的人,认为它精辟,富余遐想,是一首有内涵的好诗,而讨厌它的人,则是认为它名不副实,简单至极,就算是小学生也能写的出来

    不过,不管怎么说,它还是有些东西的。

    然后,刘璘开始落笔了。

    故乡

    故乡真小

    小得只盛得下

    两个字。

    不错,刘璘所写的这首现代诗歌,就是他前世一名名叫施云的作家所写,这首诗歌的评价完全就是两个极端。

    不过,刘璘还是用了,其实,大多数负面评价还是有人看不惯施云凭借这首诗拿到了十万奖金!

    简而言之,这是赤裸裸的嫉妒!

    而且刘璘知道,要是他靠这首诗歌拿到了大奖,也绝对会有很多人跳出来抹黑他。

    但,这又怎么样?

    只要他心中无愧就行,任它东西南北风,我自心中坦荡荡!

    然后,刘璘收笔,后退了两步。

    看到刘璘这么快就写完了,女主持的眼底闪过了阵阵惊讶之色。

    然后,女主持看了看刘璘写的诗,迷人的小嘴竟然在不知不觉间张到了最大。

    只因,太短了啊!

    除去故乡这个名字,全文只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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